一、勘察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1、未按照技术标准、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2、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
3、未参加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的勘察交底和文件图纸会审的;
4、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
5、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1、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每项);
2、未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3、未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的;
4、未参加设计交底和文件图纸会审;未对编制的工程设计文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的;
5、未参加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其他问题的;
6、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未在设计文件上签字的。
(编辑: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