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财政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工作部署,就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下发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 )。
意见中关于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进行了如下要求: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公务用船优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整理: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