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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覆土顶板设计、施工、监理注意事项!

发表日期:2020-07-11 14:55: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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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质[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海南省规划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高度重视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健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完善设计、施工和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相关标准,不得随意改变地下室上部区域的使用功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建设安全。产权人、使用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要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后续使用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二、注重设计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设计单位要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深度规定要求,在无梁楼盖工程设计中考虑施工、使用过程的荷载并提出荷载限值要求,注重板柱节点的承载力设计,通过采取设置暗梁等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整体安全性。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向建设、施工单位充分说明设计意图,对施工缝留设、施工荷载控制等提出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建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对无梁楼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三、加强施工环节质量安全控制。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交底要求,在地下室顶板土方回填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荷载和行车路线等要求,重点考虑施工堆载、施工机械及车辆对无梁楼盖的安全影响,经设计单位进行荷载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无梁楼盖在施工过程中的荷载超过设计单位确认的荷载时,应在其下方设置临时支撑等加强措施,并制定临时支撑搭设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重点做好施工缝留设及处置、材料设备堆放、车辆运输、临时支撑设置及土方回填等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四、强化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作用。监理单位要根据无梁楼盖工程特点,认真参与设计交底,严格审查有关地下室无梁楼盖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荷载控制、临时支撑等关键环节和工序进行重点把关。要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做好无梁楼盖在结构施工和地下室顶板土方回填过程中的旁站监理,加强对材料设备堆放、大型机械安装拆卸等环节的监督。对于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五、加强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理。产权人、使用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下室无梁楼盖使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对已投入使用的地下室无梁楼盖进行认真排查,不得随意增加地下室顶板上部区域的使用荷载,不得随意调整地下室上部区域景观布置、行车线路、停车场布置等,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荷载确认后依法调整。

  

  六、强化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的监督抽查。对于存在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2月27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济建发〔2020〕44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8〕1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建设标准,不得随意改变地下车库上部区域的覆土厚度和使用功能。严禁以降低造价为目的,借“设计优化”名义擅自降低地下车库覆土顶板结构配置标准。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规划方案报批的新建工程,其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应采用梁板结构。

  

  二、设计单位要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文件和设计深度规定要求。在地下车库覆土顶板结构设计中充分考虑施工、使用过程的荷载,并提出各施工区域荷载限值要求,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说明。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充分说明设计意图,对施工缝留设、施工荷载控制等提出保障施工安全的建议,填写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记录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省、市有关要求对地下车库覆土顶板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质量的内容进行技术审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四、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交底要求,在地下车库覆土顶板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堆土厚度、施工荷载和行车路线,堆土厚度应满足结构设计和绿化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经设计单位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施工单位应在多处设置堆土厚度指示牌,充分做好施工缝留设及处置、材料设备堆放、车辆运输、临时支撑设置及土方回填等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应设置行车路线限行措施和限载标识,充分考虑堆土厚度、施工荷载、施工机械及车辆对地下车库覆土顶板的影响,严禁超载施工。

  

  五、监理单位要根据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工程特点,认真参与设计交底,严格审查地下车库覆土顶板专项施工方案,严查堆土厚度指示牌设置,对施工荷载控制、临时支撑等关键环节和工序进行重点把关。要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做好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在结构施工和地下车库顶板土方回填过程中的旁站监理,加强对材料设备堆放、大型机械安装拆卸等环节的监督。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依法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六、物业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下车库覆土顶板使用过程的管理,对已投入使用的地下车库覆土顶板进行认真排查,不得随意增加地下车库顶板上部区域的使用荷载,不得随意调整地下车库上部区域景观布置、行车线路、停车场布置等,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复核,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调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加强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9〕44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