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企业
1、未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的;或对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未按照监理权限及时下达停工指令的;
2、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
3、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的;
4、对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的;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的,未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的;
6、未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总监、专业监理及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的;
7、未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的;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
9、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隐蔽工程验收,未提前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
10、对发现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的。
二、总监理工程师
1、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2、未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的;
3、未监督检查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的;
4、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
5、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的;
6、未按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理报告的;
7、未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资格,“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
8、未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的;
9、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或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
10、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的。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
1、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2、未按规定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3、未参加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4、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
5、未按规定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的;
6、未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或对重大问题未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未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未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未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9、未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10、未按规定对本专业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编辑: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