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于9月1日起施行。
为方便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方便,现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的实施范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公布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指导意见所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低风险项目)是指: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且地下不超过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物性质为办公、商业、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标准厂房等项目。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的项目,以及各市(县)政府认为不宜纳入的项目,不适用于本指导意见。具体实施范围由各市(县)政府确定。
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