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通过对实木条板、胶合条板分别进行目测分等,达到对原料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分别用于制作不同受力构件的纤维增强覆面结构板。
A.0.2根据表A.0.2-1和表A.0.2-2材质指标要求,对实木条板、胶合条板的挑选和规格锯切筛选分出一等、二等材质条板,规格木基条板必须每块分别标记后码堆自然风干备用。
表A.0.2-1 实木基条板材质目测分等指标
表A.0.2-2 胶合木基条板材质目测分等指标
资料选自《纤维增强覆面木基结构装配式房屋技术规程》 T/CECS 495-2017
A.0.1通过对实木条板、胶合条板分别进行目测分等,达到对原料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分别用于制作不同受力构件的纤维增强覆面结构板。
A.0.2根据表A.0.2-1和表A.0.2-2材质指标要求,对实木条板、胶合条板的挑选和规格锯切筛选分出一等、二等材质条板,规格木基条板必须每块分别标记后码堆自然风干备用。
表A.0.2-1 实木基条板材质目测分等指标
表A.0.2-2 胶合木基条板材质目测分等指标
资料选自《纤维增强覆面木基结构装配式房屋技术规程》 T/CECS 49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