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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支持六大领域:《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

发表日期:2022-06-01 13:36:16 浏览次数:

  2022年5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的通知,该意见中就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其六大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为:

  

  (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二)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工业部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发展。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支持北方采暖地区开展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房节能改造,促进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三)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强化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技术标准、实现路径研究。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支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四)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城乡垃圾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地膜回收利用。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五)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碳汇能力。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天然林,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支持牧区半牧区省份落实好草原补奖政策,加快推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六)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作用,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强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管理,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培育交易市场。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整理: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