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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泰安市装配式建筑政策”分值考量!

发表日期:2021-07-17 09:13: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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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装配式建筑的几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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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准和文件

  

  

围绕“泰安市装配式建筑政策”分值考量!(图3)

围绕“泰安市装配式建筑政策”分值考量!(图4)


  

      政府投资项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装配式建筑面积占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应低于30%,并按照每年2%的标准逐年提高;装配率指标不低于50%;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容积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围护墙应采用与保温隔热一体化预制构件;不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民用建筑,全面推行预制叠合楼板、楼梯、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板等预制构件,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三、分值考量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 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 20 分,其中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的评价分值不低于 10 分;2.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 10 分;3. 应采用全装修;4. 装配率不低于 50%。


  

围绕“泰安市装配式建筑政策”分值考量!(图5)

围绕“泰安市装配式建筑政策”分值考量!(图6)


  

  咨询热线:高老师 15588501819